8月2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新东方今日发布声明,新东方集团2024财年第四季度财报会上,有分析师问到公司给董宇辉老师支付的相关成本和费用时,用了one-time compensation一词。
该表达,被有些人误解为新东方集团为了辞退董宇辉,给他的一次性离职补偿。
与辉同行从东方甄选的剥离,是双方互相友好磋商并达成一致的结果,不存在辞退一说。
同时,新东方安排将“与辉同行”自成立以来的所有收益,以及“与辉同行”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款项支付给董宇辉,是对董宇辉和“与辉同行”未来继续发展的支持,而不是离职补偿金。
此前7月25日,东方甄选发布公告,董宇辉离职,董宇辉、俞敏洪连发多次声明,“与辉同行”公司独立运营。由董宇辉个人持有100%股权,为完成这场切割,俞敏洪付董宇辉2.18亿分手费。
不过,俞敏洪在股东大会上透露,现在与辉同行账上还存留着1.4亿的净利润,这1.4亿的净利润实际是在已经把宇辉的收入分配后所留下的本来应该属于东方甄选的净利润。
按照这个逻辑,董宇辉“单飞”的分手费就是,除不需要董宇辉支付的7658.55万元的收购款外,还有已经分给董宇辉的1.4亿,再加上原本属于东方甄选的1.4亿元,即3.58亿元。
本文链接:http://www.lverk.com/news41372.html新东方否认“离职补偿金”:不存在辞退董宇辉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