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新成效、新进展。包括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如针对用人单位制度执行、欠薪、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等问题采取多种举措;在再审检察建议方面提升工作能力的做法;在民事支持起诉方面提升履职能力的体现;针对“执行乱”“执行难”所做的工作;以及对虚假诉讼开展法律监督的情况等内容。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的王峰于北京报道,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保障民事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法律监督工作,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等各项工作,在完善案卷调阅制度、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促进社会治理等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和成效。
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专访,阐述了民事检察工作的新成果与新发展。蓝向东特别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检察机关着重关注劳动者尤其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将其列为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专项工作的关键内容,全力以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成果。
《21世纪》记者提问:检察机关在加强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蓝向东表示,民生之事无大小,皆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极为重视。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强调:“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意义重大,这关系到人民劳有所得、劳有所保,关系到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2024年,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变化,聚焦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将其作为民生司法保障专项工作重点,下功夫让民众切实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成果。
检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在办案过程中寻找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在办案时发现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用人单位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执行不力,在社会保险缴纳、妇女“三期”权益保障、职业病患者工伤认定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二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仍有发生,农民工特殊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案件事后处罚效果不佳等问题明显;三是新业态劳动者法律地位不明确,其社会保障等有待进一步规范。
对此,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让广大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其一,积极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运用法治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百姓安居乐业。最高检印发《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做好“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做好民事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强化行政检察职能助力欠薪、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妥化解劳资纠纷”等重点工作。
其二,加大涉劳动者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近5400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近800件。同时,检察机关加强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劳动者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其三,做实做优支持起诉工作,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诉权并有效行使诉权。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2万件,审查后支持起诉近6万多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近4万件,占比65.7%。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支持起诉,并与工会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其四,积极建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体系。“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最高检印发涉及“四大检察”的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引导各地检察机关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最高检与全国总工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协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会议纪要》《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1世纪》记者又问: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方面的工作能力有何提升?
蓝向东称,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方式,强化跟进监督力度,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共同解决“民商事裁判案件监督纠正难”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民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1 - 11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600余件,法院审结8400件(含去年转存案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7715件,改变率为91.6%,再审检察建议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监督成效显著。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主动争取党委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及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解决实践难题,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抓好学习贯彻,推动《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落地实施。2023年11月24日,“两高”联合印发《意见》,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各地认真学习落实《意见》规定,完善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司法实践。
三是强化监督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虚假诉讼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调查核实,发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作用,提升监督质量。多地检察机关加大法律监督模型建用力度,提升监督规模和效果。
四是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检察机关与同级人民法院建立交流、会商、通报等沟通机制,共同提升审判与检察监督案件质量。
五是强化一体履职,提升监督刚性。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跟进监督,保障再审检察建议质效。
《21世纪》记者接着问: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方面的工作能力有何提升?
蓝向东表示,自1982年民事诉讼法将支持起诉确立为基本原则至今已40余年,但因缺乏配套机制支撑,支持起诉制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随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发展,制度供给不足问题逐渐显现,各地对支持起诉对象、范围、案件类型、工作流程和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等认识不同,导致各地支持起诉案件类型和诉讼程序不统一。为解决这些问题,最高检2021年12月发布5件民事支持起诉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民事检察厅2022年3月出台《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并于2023年、2024年发布两批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依法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责,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8.2万余件,审查后支持起诉6.1万余件,在保障特定群体有效行使诉权的同时,提升了履职能力。
一是民事支持案件审查能力得到提升。案件审查包括审阅卷宗、审核证据、调查核实、听取意见等,是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的基础环节。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秉持高质效办案理念,增强办案亲历性,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善于借助各方力量准确查明案件事实。
二是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处理能力得到提升。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三个善于”融入案件处理,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考验。办案过程中注重保障程序公正,抽样统计显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一审结案占比90%以上,进入二审程序的案件不足10%;调解结案占比60%以上。
三是扩大办案效果能力得到提升。检察办案不仅是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过程,更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时,努力拓展办案效果,做好“后半篇文章”,促进行业和社会弥补管理漏洞。
《21世纪》记者还问:“执行乱”“执行难”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获得感,检察机关为让胜诉权益兑现做了哪些工作?
蓝向东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检察机关针对执行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人民、法治服务,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动完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目前,检察机关缺乏全面掌握法院执行活动信息的有效途径,发现、查证、监督执行活动违法的措施不完善,难以实现全程有效监督。最高检党组重视该问题解决,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专题听取调研论证意见,研究推动建立健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机制。2024年2月,最高检向中央政法委报送《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有关研究意见的报告》,建议中央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多次与最高法院执行局交流,达成若干共识,今后将继续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在推进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机制顶层设计过程中,鼓励、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完善工作机制,为最高检积累实践经验。
三是注重数字赋能,以大数据监督模型提升执行检察监督质效。最高检组织全国检察机关数字监督模型评选,推广大数据监督模型,提升执行检察监督质效。
四是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财产调查、控制、处置、案款发放等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加大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力度。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万余件,提出检察建议5万余件,法院采纳率超过97%,对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保障人民权益、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21世纪》记者最后问:虚假诉讼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法律监督?
蓝向东回答,虚假诉讼案由主要有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等,涉及民事调解、审判、保全、执行等司法环节,并延伸到仲裁、公证等非诉程序,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产权交易、社会保障等领域。近年来,一些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如虚构工伤事故、劳动关系骗取医保社保待遇、申报虚假破产债权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等虚假诉讼案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虚假诉讼防治工作,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履职,严惩虚假诉讼行为。
一是重点领域专项监督。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套路贷”、“金融逃废债”、骗取公共资金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开展专项监督,加大惩治力度。2020 -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约4.6万件。
二是民刑协同履职。检察机关发挥综合履职优势,加强与公诉部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在纠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同时,追诉刑事犯罪行为,协同监察机关查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严惩虚假诉讼及深层次违法行为。
三是大数据模型赋能。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应用虚假诉讼智慧监督系统,浙江、湖南、四川等地检察机关针对虚假诉讼重点领域,研发相关民事检察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筛选、碰撞等方式发现线索并开展监督,破解线索发现难题,实现类案监督的规模化效应。
四是构筑联防体系。2024年,在政法委领导和支持下,检察机关协同法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政法机关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达成工作共识、明确职责,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模型应用方面有效合作,完善联合防治机制,形成惩治合力和联防体系,遏制虚假诉讼高发态势。
五是促进社会治理。检察机关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铲除虚假诉讼滋生土壤。通过制发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助推社会诚信建设,从源头预防虚假诉讼发生。最高检2020年7月向最高法发出5号检察建议,最高法院积极回应,协同开展综合治理。
民事检察工作在多方面取得新成效和新进展,包括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从多维度采取措施;再审检察建议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能力在审查、处理案件和扩大效果方面得到提高;针对“执行乱”“执行难”从制度机制完善、指导地方、数字赋能、高质效办案等角度开展工作;对虚假诉讼在重点领域监督、民刑协同、大数据赋能、构筑联防体系、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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